人不如鳥──沒有「辦法」的營養午餐
文章作者:舒一
發表時間:2011/11/28 21:51:40
文章分類:教育怪譚
營養午餐的問題可以分幾個層面來講。第一,營養午餐沒有「辦法」一如往常地平靜無波地存在下去,因為,近期有部分中小學校的領導被法辦了。為什麼被法辦?因為營養午餐被硬生生的拆分成兩半──午餐給孩子吃,營養給校級領導吸走了!這些吸取營養的校級領導中,有一位說得特別有意思,這一切都是歷史的共業!言下之意,營養午餐的營養一向都是校級領導的嘴上肉,自動送上門來的,想逃都逃不掉呢!這就難怪一些從事教育工作的專業從業人員,看得清時勢變化的,拚死也要去考個校長做做了。
第二,營養午餐是沒有「辦法」不做的。新北市有個最光榮的尚青校長,對於校級領導被懷疑吸取午餐的營養時,提出了一個釜底抽薪之計,乾脆讓孩子回家吃午餐,以免出現營養時,全世界都懷疑可能被校級領導分食。這個講法一出口,馬上被批一個狗血噴頭,「沒良心」、「不夠資格當校長」這麼嚴重的街頭對罵的幹譙話都從教育大領導嘴巴講出來了。不過,雖然「沒良心」、「不夠資格」,那位校長依然是個光榮的校長,也沒有因為大領導的斥罵而從尚青降為次青!但我們卻因此而確定,學校得包辦學生的午餐,才是有良心的良心事業!問題是,奇怪了,不辦營養午餐沒良心,沒辦營養早餐和營養晚餐為什麼就沒有沒良心了呢?你如果要依現時社會的進展程度來做事,現在雙薪家庭這麼多,家長都忙成那樣,營養早、午、晚餐之外,學校應該再辦個營養消夜,才對得起為了應付升學壓力而熬夜苦讀的孩子們!
第三,營養午餐是沒有「辦法」的!台灣的營養午餐從民國四十六年利用美援的資源試辦以來,到現在超過五十年了。就現況而言,營養午餐關係到全台國民中、小學學生,總數近三百萬孩子的飲食健康。但是,我們並沒有「營養午餐法」,更別提什麼實施或管理辦法了!顯然的,教育最高領導單位並不急於訂定學童的營養午餐法。截至目前為止,跟學童的營養午餐關係最密切的,是民國九十一年公布的「學校衛生法」;以及民國九十二年根據「學校衛生法」第二十二條第三項的規定而訂定的「學校餐廳廚房員生消費合作社衛生管理辦法」。
這兩個法(或辦法)的涵蓋範圍都很廣,對學童營養午餐的規範實在太有限了。相較於位在南投的鳳凰谷鳥園,教育部對鳥的興趣和關心,遠多於對孩子的健康!怎麼說呢?鳥園從民國七十一年開園,八十三年就有鳥園相關的法規出現,還不斷修訂,最近的一次是在九十六年。鳳凰谷有多少鳥?幾千,頂多幾萬隻吧!為為數有限的那一群鳥類訂法修法不厭其煩,卻吝於為近三百萬孩童的營養午餐訂定法規,人而不如鳥,這是什麼樣的人道精神、教育理念?孩子是國家未來唯一的希望,但他們是這樣被對待的;看樣子,我們的未來恐怕要依靠鳳凰谷的那一群鳥,因為牠們才是有「辦法」的!
鳳凰谷鳥園的相關法規,應該稱為鳥的管理辦法,還是管理鳥的辦法?很明顯的,管 理的鳥辦法是不行的啦!
附錄一:學校衛生法
公(發)布日期 |
91-02-06 |
http://law.moj.gov.tw/News/news_detail.aspx?id=4629&k1=%e5%ad%b8%e6%a0%a1%e8%a1%9b%e7%94%9f%e6%b3%95
附錄二:學校餐廳廚房員生消費合作社衛生管理辦法
公(發)布日期 |
92-05-02 |
十二月 11th, 2011 at 11:07
+1
稟老師:
站在眾生平等的角度,鳥也是粉可愛,需要被尊重的呢。話說回來,辦法這種東西,在國內是很有趣的一件事。過去當兵時,倘若遇到將軍說話、或是各級長官前來視察,單位裡的領導(學生這裡所指的領導,不侷限於軍官喔,中低階士官、乃至想要「閃」事情的學長也算)雖然不是將軍,也會仿效他們的語氣,吐出一句常聽見的英文片語「generally speaking」,並以這種慎重的語氣告訴你,「辦法是人想出來的」或是「沒有辦法就要想辦法」或是「時間到了就會有辦法」,乃至「創造辦法的最好辦法,就是回頭思考什麼是最好的辦法」一類被戲稱為「打太極」(推手)的說詞。
在這樣的邏輯之下,下面真正在做事情的人(或者稱為箭靶,畢竟事情已經被推到自己身上了),迫於無奈,往往就會萌生「先拆東牆補西牆」的想法,也就是先將東牆拆掉,補在長官要視察的西牆上,等到哪一天長官要視察西牆時再砌回去。當然,無需害怕長官會微服出巡,階級再高的長官們,也是從基層做起來的,他們會不知道實際的情況?他們會不知道事情的嚴重性?只不過生活在光怪陸離的現代社會裡,很多事是不能說出口的!「不能說什麼,比起我應該說什麼,後果更加嚴重……」以上這句話,即是學生出社會迄今的心情寫照。
回頭想想,「將軍說話」這句片語,似乎是在告訴小兵我,「我沒有辦法,你們自個兒看著辦吧……」